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文件
中設協字[2016]89號
關于建筑設計服務成本要素信息統計分析情況的通報
各地方、各部門勘察設計同業協會,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各分支機構,各會員單位:
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維護建筑設計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確保建筑工程的設計質量,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建筑設計分會組織開展了建筑設計服務成本要素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對全國百余家建筑設計單位2013年至2015年三個年度建筑設計服務成本要素信息進行了調查、統計、測算和分析。
本次設計服務成本調查工作,對全國各地區不同類型的建筑設計單位進行了抽樣調查,主要收集了建筑設計服務范圍和內容、服務收入、成本構成、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總成本的權重比例、服務項目人力資源要素配置、對應建筑工程建安費的設計基本服務成本(含稅金)等大量生產要素數據信息,采集的數據在建筑設計行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建筑設計分會組織行業專家對采集的大量數據信息進行了匯總、分析與歸納,并組織了多輪次的研討和論證,形成了建筑設計服務兩類成本要素信息,一類是建筑設計服務不同等級工程技術人員的直接人工成本信息,另一類是對應不同額度建安費的設計基本服務成本(含稅金)的信息。現將建筑設計服務兩類成本要素信息予以通報,供建筑設計市場各相關方參考。
由于建筑設計市場不斷發展變化,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將持續開展建筑設計服務成本要素的調查、統計與分析工作,并不定期進行相關信息通報,以反映建筑設計市場的成本現狀,為維護建筑設計市場秩序,反對不正當競爭,保證工程設計質量提供信息支持。
附件:
表一 建筑設計服務直接人工成本與人工日法綜合成本系數信息表
表二 建安費與設計基本服務成本對應信息表
表三 建筑設計其他服務成本附加系數信息表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
2016年12月26日
附表一 建筑設計服務直接人工成本與人工日法綜合成本系數信息表
|
技術人員等級 |
直接人工成本 (元/人工日) |
人工日法綜合成本系數 |
|
教授(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建筑)師 |
2679 |
2.75 |
|
高級工程(建筑)師 |
2083 |
2.45 |
|
工程(建筑)師 |
1765 |
2.15 |
|
初級技術人員 |
1176 |
2.00 |
注:
1.“直接人工成本”是指建筑設計服務過程中人員的工資、津貼、社會保險和福利等支出。
2.“人工日”是參照《全國建筑設計勞動(工日)定額》(2014年修編版)的勞動管理指標與相關規定而定。
3.“人工日法綜合成本系數”是考慮直接人工成本以外的企業其他成本(含稅金)等因素的影響,反映不同等級技術人員直接人工成本與企業綜合成本的比例關系。
4.本表適用于建筑工程設計、工程咨詢、駐場等服務。
附表二 建安費與設計基本服務成本對應信息表
|
序號 |
項目建安費額 (萬元) |
設計基本服務成本基數(萬元) |
工程復雜程度影響系數 |
|||
|
簡單工程 |
一般工程 |
復雜工程 |
特別復雜工程 |
|||
|
1 |
200 |
10.4 |
0.85 |
1.0 |
1.15 |
1.3 |
|
2 |
500 |
24.0 |
||||
|
3 |
1000 |
44.6 |
||||
|
4 |
3000 |
119.4 |
||||
|
5 |
5000 |
188.5 |
||||
|
6 |
8000 |
287.0 |
||||
|
7 |
10000 |
335.3 |
||||
|
8 |
20000 |
623.5 |
||||
|
9 |
40000 |
1159.4 |
||||
|
10 |
60000 |
1666.7 |
||||
|
11 |
80000 |
2156.1 |
||||
|
12 |
100000 |
2632.7 |
||||
|
13 |
200000 |
4673.3 |
||||
|
14 |
400000 |
8690.5 |
||||
|
15 |
600000 |
12492.4 |
||||
|
16 |
800000 |
16161.0 |
||||
注:
1.“設計基本服務”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托,按國家法律、技術規范和設計深度要求向發包人提供編制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不含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預算)服務,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等服務。
2.“設計基本服務成本基數”(含稅金),是設計單位實際發生的成本(含稅金)的采樣分析數據。
3.“工程復雜程度影響系數”是不同工程復雜程度對設計單位基本服務成本基數影響程度的調整系數的分析數據。
4.“工程復雜程度”詳見《全國建筑設計勞動(工日)定額》(2014年修編版)。
附表三 建筑設計其他服務成本附加系數信息表
|
序號 |
服務內容 |
服務成本附加系數 |
備注 |
|
1 |
總體設計 |
0.1 |
|
|
2 |
設計總包服務、主體設計協調 |
0.1-0.2 |
|
|
3 |
綠色建筑設計 |
一星: 0.05 二星: 0.15 三星: 0.30 |
|
|
4 |
BIM技術設計 |
0.2-0.5 |
|
|
5 |
被動式節能設計 |
0.1-0.3 |
|
|
6 |
預制裝配式設計 |
0.1-0.3 |
|
|
7 |
建筑智能化設計 |
0.1-0.35 |
|
|
8 |
編制施工招標技術文件 |
0.1 |
|
|
9 |
編制工程量清單 |
0.06-0.1 |
|
|
10 |
編制施工圖預算 |
0.1 |
|
|
11 |
建設過程第三方設計咨詢 |
0.1-0.3 |
|
|
12 |
編制竣工圖 |
0.1 |
|
注: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供附表三中所列的服務時,設計服務成本相應增加,“服務成本附加系數”反映了所增加成本與設計基本服務成本基數的比例關系,有區間值的系對不同服務內容、不同深度與復雜程度采集、分析的結果。
2.“總體設計”指初步設計之前,一些項目需要分步建設,發包人要求編制的總體設計(總體規劃設計)。一般建設項目的總平面布置或總圖設計不屬于總體設計范疇。
3.“設計總包服務”指設計人承擔全部(含分包)設計管理責任,“主體設計協調”指建設項目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設計人承擔時,發包人確定其中一個設計人承擔主體設計協調服務,對設計的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