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興寧區五塘—新橋(028縣道)K11—K22段道路重建工程已由南寧市興寧區交通運輸局以《關于興寧區五塘—新橋(028縣道)K11—K22段道路重建工程項目建議書的重新批復》(南興發改投資〔2020〕19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寧市興寧區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寧市興寧區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興寧區五塘—新橋(028縣道)K11—K22段道路重建工程
招標編號:HBZY-GX-2001
建設地點:南寧市興寧區五塘鎮、昆侖鎮
360個日歷天
建設規模及內容:破除原路面,修建長約11.0km,寬7.5米的路基,寬6.5米的瀝青混凝土路面,合理設置排水溝。
招標范圍:興寧區五塘—新橋(028縣道)K11—K22段道路重建工程施工圖范圍內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設施及預埋管線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并具有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需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 信用評價等級屬AA級、A、B、C級的企業均可對該項目投標。投標人的信用評價等級按照《公路設計企業信用評價規則(試行)》(交公路發〔2013〕636號)《公路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試行)》(交公路發〔2009〕733號)、《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2018年度公路建設市場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公告》或《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于修訂廣西公路建設市場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實施細則的通知》(桂交建管發[2016]59 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于公布廣西公路建設市場2019年度公路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監理人員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或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南寧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南寧市公路建設市場2019年度施工企業和監理信用評價結果的通報》的規定執行。按照南交運規[2018]3號第十七條規定,初次進入南寧市公路建設市場的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前應到南寧市公路建設市場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建管科432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其信用評價等級按登記后的確定。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12 月8 日9時至2020年12 月28 日9時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www.nnggzy.org.cn/gxnnhy)完成網上報名,具體操作方法參見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辦事指南中的“投標人網上報名指南”。
4.2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凡通過上述報名者,由潛在投標人登錄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平臺系統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潛在投標人如需獲取項目有關技術文件、圖紙,請登陸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項目投標報名后再下載。
4.3 本次網上下載的招標電子文件及圖紙或其他技術資料包括:
(1)《興寧區五塘—新橋(028縣道)K11—K22段道路重建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2)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不統一組織工程現場踏勘,不統一召開投標預備會,根據交易中心疫情期間相關工作制度要求,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標人不參加現場開標活動。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0年12 月28 日9時30分。
5.3 本項目的投標文件通過郵寄快遞的方式送達。
(1)投標人應充分預留投標文件郵寄、送達所需要的時間。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郵寄包裹能及時送達,應選擇郵寄運送時間有保障的快遞公司寄送投標文件,并盡量在截、開標時間截止前1日(17點前)送達。
投標文件郵寄地址:南寧市江南區亭洪路48-1號南寧江南萬達廣場A9號樓27層2707號房(收件人:陳工,電話:18378823714),投標人應對自己的投標文件的快遞包封和密封性負責,如送達的快遞包裹出現破損導致投標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損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裝訂密封好投標文件后,應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郵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標文件,并在郵寄袋或箱子上注明投標單位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有效的電子郵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聯系人應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便于做好評標過程中采購代理機構或評標委員會在項目評標期間與投標人取得聯系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如有),澄清、說明或者補正(如有)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投標人所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等材料必須加蓋投標人的公章確認】。如因投標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標文件無法辨認屬于哪一個項目或無法與投標人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投標人自負。
(3)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在接收投標文件郵寄包裹時,確認無誤接收完成后,第一時間按照投標人在郵寄包裹上所預留的電子郵箱告知投標文件收件情況,請投標人務必確保所預留的電子郵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郵件。電子郵件自發出成功時起視為投標人已收悉,如因投標人原因未及時查收電子郵件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5.4 招標代理機構將在開標時間前一小時統一將收到的投標文件運送至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確保本項目能在投標截止時間準時開標。本項目開標會過程中所有需要投標人簽字確認的表格,取消簽字流程。開標會現場,由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全流程見證,行業主管部門監督完成開標會工作。本項目開評標結束后,在開評標結果公示中增加唱標結果的公布。
5.5 截標后,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在行業主管部門監督人員、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及招標人授權代表的見證下拆開投標文件包封,招標人代表對投標文件密封性和文件有效進行現場核檢并簽字確認。
5.5 關于投標文件澄清的有關要求
(1)開標當天投標人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如果評標過程中需要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作出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會通知投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提交。投標人所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等材料必須加蓋投標人的公章確認。
(2)如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聯系方式,致使招標代理機構或評標委員會在項目評標期間無法與投標人取得聯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電話暢通或未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提交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交易服務單位
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7.發布公告的媒介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南寧市興寧區交通運輸局
地址:南寧市興寧區廂竹大道63號
聯 系 人:王穎聰
電話:0771-3290420
招標代理:湖北正源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寧市江南區亭洪路48-1號南寧江南萬達廣場A9號樓27層2707號房
聯 系 人:陳工
電話:18378823714
監督部門:南寧市興寧區交通運輸局
投訴電話:0771-3290690
2020年12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