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6日,中交三公局廣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項目土建分部向桂平市自然資源局報送廣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臨時用地《臨時用地申請書》,取得批復,發文字號為桂政發﹝2018﹞27號,通知內容如下:
桂平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廣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臨時用地的批復
潯自然資函〔2020〕128號
中交三公局廣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項目土建№13分部:
貴公司報來廣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臨時用地《臨時用地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強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桂國土資規﹝2017﹞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行政審批項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14﹞9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實行投資項目審批“五個簡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發﹝2018﹞27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同意貴公司廣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臨時用地,用地位于桂平市社坡鎮維新村、中沙鎮六南村,總占地面積1.9053公頃(水田0.2204公頃、旱地0.1282公頃、有林地0.8879公頃、其他林地0.6688公頃)。廣西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二期臨時用地,主要用于臨時水穩站、瀝青站、取料場。
二、臨時用地使用前應依法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相應的批準手續。貴公司在工程建設中,不得改變批準用途,不得出售、抵押或轉讓,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不得影響城市建設規劃、市容衛生,不得妨礙道路交通,不得損壞通訊、水利、供電線路等公共實施,不得造成安全隱患。
三、臨時用地的使用期限為2年。自批復之日起計算。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應在使用期限期滿前2個月內,持申請書等有關材料重新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
四、貴公司應按規定在使用土地前,簽訂土地復墾監管協議并落實土地復墾資金,落實到位后方可使用土地。
五、臨時用地使用期限屆滿,你公司要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及時清理廢棄物,并在規定期限內,嚴格按照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復墾目標任務、復墾標準、技術路線實施土地復墾,恢復土地原貌。
桂平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7月6日
據悉,在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建設的工程中,無可避免的會對周邊土地造成破壞,根據國土資源部等七部(委)《關于加強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225號)、《國土資源部關于貫徹實施<土地復墾條例>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50號),按照“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建設方需要委托設計單位編制本建設項目的土地復墾方案。
土地復墾可以把被破壞的臨時用地通過土地復墾整治措施恢復到可利用狀態,改善建設項目周邊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資源的永續利用。
據悉,廣西自治區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由廣西中創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編制,編制時間為2019年1月份,公司以一流隊伍,一流品質,一流服務為目標,高質量順利完成廣西自治區荔浦至玉林公路(桂平段)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的編制工作。
在土地復墾方案編制方面,公司專業團隊成員均具有多年編制經驗,熟悉各部分的編撰要求和要點,熟悉審核要點,這些年高質量順利完成了接手的土地復墾編制工作,近三年來主持或參與完成的成功案例包括:
有任何關于土地復墾的問題,或有土地復墾方案編制的需求,歡迎聯系我們土地復墾專家鐘工:QQ:1582680976,聯系電話:1807634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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