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西各類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的編制依據主要包括《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保〔2019]16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7部門關于推行區域評估試點的實施意見》(桂發改重大〔2019〕63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辦法》(桂水規范〔2020〕4號)、編制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所依據的主要技術資料(主要為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報告、“五通一平”設計資料等)以及其他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技術標準。簡單來說,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區域評估”,是為了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簡化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強化事中事后水土保持監管,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那么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和傳統上以單個項目為對象的水土保持方案到底有何異同呢,如何才能針對開發區自身組成特點、建設特點編制出切實可行的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筆者從開發區的分類及特點、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依據的基礎資料、水土保持區域評估的主要內容等方面進行了初步分析,希望能為這項工作的全面推行提供參考。
1 開發區的特點分析
1.1 開發區的分類
開發區是在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引進的概念,并在沿海的經濟開放城市建設最早的開發區,即經濟技術開發區。在2003年以前,我國開發區的審批制度、命名、管理幾乎都處于混亂無章狀態,2003年全國開始了為期三年的“開發區清理整頓”工作。
2018年國家將通過審核的所有開發區整理匯編成《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18年版)》。按照該目錄,從審批級別來看,我國開發區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為國家級開發區,第二類是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為省級開發區。
國家級開發區目錄只列舉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其他類型開發區6種。省級開發區只有省級經濟開發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省級特色工業園區三種。
1.2 開發區面積的統計特點
開發區面積跨度比較大。根據對552個國家級開發區面積的統計,面積最小的開發區僅13.73hm2,面積最大的可達8000hm2,相差幾百倍。從平均面積來看,數量最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平均占地1 161.76hm2。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平均占地1 132.38hm2。根據對6種開發區面積的統計,80%以上開發的面積處在2000 hm2以內。詳細情況見表1。

根據中國水土流失與生態安全綜合科學考察結果,十五期間全國共有開發建設項目76810個,占地總面積552.8萬hm2,平均占地71.98hm2/項。在不同類型項目中,農林開發項目單個項目占地面積最大,平均單個項目占地839.34hm2,其次是高速公路項目,平均單個項目占地316.67hm2,再次為鐵路項目,平均單個項目占地187.18hm2,電力、露采礦工程、城鎮建設項目、冶金化工等類型的項目占地面積多在20~50hm2之間。詳細見表2。

從以上對比可以看出,小的開發區,其面積和一般生產建設項目占地面積相差不多,從開發速度和開始模式上一般比較具體,可控性強,進行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和編制一般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難易程度差不多。而多數開發區面積在500~2000hm2,與我國目前較小的鄉鎮所轄面積大致相當。如果參照一般項目來進行水土保持區域評估,顯然缺陷較大。
2 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的原則
從前面對各類國家級開發區面積的統計來看,多數開發區面積在500~2000hm2之間,和一些較小的鄉鎮面積大小差不多,是單個項目占地面積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區域面積大了,涉及的情況自然也就復雜,特別是區內開設不同企業、商業、物流等實體單位,其建設布局要求差別較大,施工時段延續的可能時間也比較長。因此,開發區的水土保持區域評估應突出土石方自平衡、水生態保護、措施與自然生態協調、按區塊確定防治目標等原則。
2.1 土石方自平衡原則
在開發區設定開發區塊時,應根據原有地形起伏狀況,合理確定區塊定位及控制標高,盡量減少土石方的開挖、回填及倒運量。同時,根據開發區整體建設方案,對區內的表土進行剝離保護,在園區設立共用的棄土(渣)場,對剝離的表土、后續需要回填的臨時土方,以及近期用不到的棄渣進行堆存,杜絕在區外取土、棄渣。最終不能在項目建設中利用的土石方量,應該結合區內景觀設計全部利用。
2.2 水生態保護原則
區內原有河流、溝渠給予最大可能的治理優化,濕地應該得到有效保護。區內應該嚴格執行雨污分流原則,污水必須經過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提升污水的循環利用系數;雨水外排應統一規劃,出口水質應該滿足排放標準,充分利用區內原有河道、溝渠及濕地將符合水質要求的水排至區外水系。
2.3 水土保持措施與自然生態協調原則
開發區建設,應遵循海綿城市建設原則,結合地塊功能,盡可能采取降水蓄滲措施,增加徑流攔截量和入滲量。一般情況下,區內應保持一定的綠地率,綠地應該分層次按照區塊進行布置,向周邊逐漸自然過渡。
2.4 按照區塊確定防治目標的原則
各類開發區一般會劃定區內的綠化綠線、河道藍線、文保紫線、基礎設施黃線,作為控制用地范圍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范圍,以此為骨架,又劃分了規劃編制單元(面積多為100hm2左右)、街區地塊、基本地塊(一般控制在1hm2左右)。針對每個地塊,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會給出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人口容量、建筑形式風格色彩,以及其他環境要求。
從水土保持管理方面來講,規劃編制單元從占地來看符合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要求,基本地塊也符合編制方案報告表的要求。因此,在確定開發區總體水土流失防治目標時,應以基本地塊為單元,逐級確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標,得到整個開發區的水土流失防治綜合指標值。

3 評估的重點
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水土保持方案應當包括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范圍、目標、措施和投資等內容,水利部相關文件中也明確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應當明確水土流失防治的任務和責任主體。
3.1 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
按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標準及水土流失防治標準,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是生產建設單位依法應承擔水土流失防治義務的區域,包括項目征地、占地、使用及管轄的土地等。在開發區設立之初,批復文件中會核定其面積,并有開發區四至范圍描述。
有關主管部門還應公布開發區四至范圍、界樁坐標號及開發區邊界形狀圖。由批復文件確定的面積及四至范圍,即是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中確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與開發區相關的建設活動、擾動活動應該限定在確定的區域內。
3.2 水土流失防治目標
開發區征占地范圍內擾動土地應該全面整治,新增水土流失應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應得到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護率、表土保護率、林草植被恢復率、林草覆蓋率等6項指標都應該達到其所應該執行的等級標準值。6項指標中,渣土防護率、表土保護率屬于過程控制指標,在項目整個實施過程中,都應該得到貫徹。
如果由園區統一進行“五通一平”,這個時段的表土剝離及保護率是整個園區建設發展過程中表土剝離保護工作達標的基礎,必須做好基礎調查工作,將表土剝離量落實在每個地塊。林草植被覆蓋率對于每個具體地塊兒來說,由于其具體的項目功能要求不同,不能要求每個地塊都達到標準,但是對于整個開發區來說,其林草覆蓋率不應低于應該執行的等級標準值。
3.3 水土保持措施
由于評估僅是在控制性規劃基礎上開展的,每個規劃單元和地塊僅有今后開發的功能定位,具體項目并沒有確定,由此很多水土保持措施很難具體落到實地并形成控制性的布局圖。在評估報告里,應該在水土保持分析評價的基礎上,結合現場調查情況,按照區塊的發展定位,明確水土保持措施布設的原則,根據每個地塊的功能定位,確定其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的等級標準,并對施工過程中的水土流失控制提出臨時防護的要求,在此基礎上估測工程量。
開發區建設應該按照海綿城市的建設標準,強調降水蓄滲措施的使用,提高景觀、綠地建設標準,確實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模式進行。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地塊內,綠地率不滿足要求,往往采取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的方式進行補充。
雖然這樣做確實增加了綠化面積,也達到了一定景觀效應,具有吸收熱輻射、吸收降塵的效應,但是對于防治水流失所需要的保水保土功能并不大,因此不建議作為一種水土保持措施。而且這樣做,有可能導致地面綠地面積縮水,實際降低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土地面積。
3.4 水土保持投資
根據相關行業及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編制規定,根據估測的水土保持各項措施的工程量,估算(匡算)水土保持投資,明確水土保持補償費,以及與水土保持相關的獨立費用。

4 結語
開發區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并不是消除入區企業的水土流失防治義務,而是入區企業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礎,是對入區企業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實施簡化程序的依據。
入園企業在區域水土保持評估基礎上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報告表分別實行備案制和承諾制,以實現簡化和加快審批的要求。入園企業應在區域評估報告的基礎上,按照本項目征占地和土石方情況,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報告表,落實應承擔的防治責任,細化各項防治措施,實現評估報告中確定的防治目標,同時按照自身征占地面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