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市規劃資源局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各區規劃資源局、各派出機構:
根據本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管理制度,下列局規范性文件已不再適用,自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已失效:
1.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規土資綜規〔2015〕8號)自2020年2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2.關于印發《上海市房屋立面改造工程規劃管理規定》的通知(滬規土資風規〔2014〕831號)自2020年2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3.關于修訂并重新發布《建設項目審批落實民防結建和兼顧設防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規土資建規〔2015〕160號)自2020年4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4.《關于加強公寓式辦公建筑規劃管理工作的意見》(滬規土資建規〔2015〕211號)自2020年4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5.關于印發《關于辦理上海市工業用地、研發總部類用地房地產登記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滬規土資籍規〔2015〕138號)自2020年4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6.關于印發《上海市飲用天然礦泉水資源管理規定》的通知(滬規土資礦規〔2015〕307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7.關于印發《關于本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繳存和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滬規土資礦規〔2015〕289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8.《關于嚴格控制本市歷史文化風貌區核心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地下室規劃管理的若干意見》(滬規土資風規〔2015〕311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9.關于修訂并重新發布《關于簡易建設項目免于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規土資建規〔2015〕260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0.關于修訂并重新發布《關于從嚴控制在住宅小區開設餐飲、娛樂類項目的規劃管理意見》的通知(滬規土資建規〔2015〕264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1.《上海市城市規劃定線測繪管理規定》(滬規法〔2005〕128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2.《關于本市郊區宅基地置換試點中辦理房地產登記的通知》(滬房地資權〔2008〕648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3.《關于納入歸并范圍內原劃撥土地上的住房在房地產登記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滬房地資〔2007〕333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4.關于印發《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認可程序及文書規定》的通知(滬規土資科規〔2015〕309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5.關于印發《上海市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使用集體土地和土地供應報批程序》的通知(滬規土資綜規〔2015〕314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6.《關于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滬規土資綜規〔2015〕319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7.關于印發《〈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說明與規定》的通知(滬規土資地規〔2015〕301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8.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用地批準書頒發有關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滬規土資地規〔2015〕300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19.關于印發《上海市市政交通設施命名規則》等四項地名命名規則的通知(滬地辦〔2005〕15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20.關于印發《上海市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聽取公眾意見的規定》的通知(滬規土資詳規〔2015〕470號)自2020年5月1日起,已自然失效。
特此通知。
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