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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系統核準文件》與《電價保證函》是風電項目并網發電前必須獲取的兩大核心審批文件,分別從電網接入技術合規性和電價政策穩定性兩個維度保障項目可行性。前者依據《電力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由電網企業核發,后者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出具,共同構成項目收益測算的法定基礎。
文件明確:電價形成機制(燃煤基準價或市場化交易比例)、補貼政策時效(存量項目鎖定20年固定電價)、綠證交易權屬(CCER碳資產開發主體資格)。2023年起新核準項目需注明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一般為2000小時)。
執行"四步審查法":初步方案評審(電網規劃部初審)→專題研究報告(開展電能質量仿真)→設計收口會議(確定SVG配置容量)→并網協議簽署。關鍵節點包括:PSCAD/EMTP電磁暫態仿真驗證、次同步振蕩風險評估。
文件需載明:標桿上網電價(如0.35元/千瓦時)、國補退坡機制(全生命周期補貼總額封頂)、輔助服務費用分攤(不超過電費收入的5%)。跨省消納項目需明確輸電價格及線損分攤比例(通常按0.8%計列)。
針對:老舊電網改造(需配套建設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多能互補項目(配置15%儲能容量)、海上風電(海纜載流量需預留20%裕度)。高海拔地區項目需校核GIS設備絕緣配合參數。
未取得文件開工將導致:并網申請駁回、電費結算凍結、行政處罰(最高處項目投資額5%罰款)。核準文件設定技術兜底條款:當電網實際接納能力不足時,項目方需自費建設匯集站或儲能設施。
根據2023年《新能源場站并網性能白皮書》,新增:一次調頻功能強制配置(響應時間≤2秒)、慣量響應能力(至少提供5%額定容量虛擬慣量)。參與現貨市場項目需配套建設15分鐘級功率預測系統,準確率要求≥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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