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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報批審批手續》是風電項目開工前依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必須完成的土地合規性審查程序,涵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土地用途管制、權屬確認等核心內容。其法律效力源于《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未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復的項目,嚴禁實施土地平整和基礎施工。
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永久用地(風機基礎、升壓站等)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臨時用地(施工道路、堆料場)按《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申請。裝機50MW以上項目由國務院審批,50MW以下由省級政府審批,涉及基本農田或生態紅線的需啟動特殊審查程序。
材料清單包括:建設項目用地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土地利用現狀圖(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補償安置協議(涉及3個以上村集體需分別簽署)、林地審核同意書(涉及林地占用時)。海上風電項目需提交海域使用論證報告。
強化敏感區域管理:生態保護紅線(禁止建設區占比超5%需重新選址)、自然遺產地(500米緩沖區內禁止施工)、軍事管理區(需取得戰區級機關書面意見)。草原區項目需同步辦理草原征占用審核手續,恢復植被保證金按每畝3000元繳納。
未批先建將面臨:限期拆除復墾(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00-1000元罰款、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2023年某風電項目因擅自擴大臨時用地范圍被追繳罰款820萬元,項目負責人被追究刑責。
推行"三線一單"智能審查:集成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數據庫自動比對。應用遙感影像變化檢測技術,要求報批坐標與現場實際誤差不超過0.5米。2024年起全面啟用三維地籍審批系統,實現用地立體化管理。
根據2023年《關于規范風電項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新增:復合用地政策(光伏+風電用地指標共享)、節地評價制度(單位MW用地面積嚴控在15畝以內)。探索"風電+生態修復"用地模式,荒漠地區項目可申請30%用地指標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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