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2.2 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15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公 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公路工程相關專 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50 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員、安全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2.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10 年承擔過下列 3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修建三級以上公路路基 200 公里以上;
(2)累計修建四級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瀝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 萬平方米以上;
(3)累計修建單座橋長≥100 米或單跨跨度≥40 米的橋梁 4 座以上。
2.2.4 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機械設備:
(1)120 噸/小時以上瀝青混凝土拌和設備 2 臺;
(2)60 立方米/小時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設備 2 臺;
(3)300 噸/小時以上穩定土拌和設備 2 臺;
(4)攤鋪寬度 8 米以上的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 2 臺;
(5)120 千瓦以上平地機 3 臺;
(6)1 立方米以上挖掘機 3 臺;
(7)100 千瓦以上推土機 3 臺;
(8)各型壓路機 10 臺(其中瀝青混凝土壓實設備 4 臺,大型土方振動壓實設備 2 臺);
(9)扭矩 200 千牛? 米以上的鉆機 1 臺;
(10)80 噸以上自行式架橋機 1 套;
(11)50 噸以上吊車 1 臺;
(12)水泥混凝土泵車 2 臺;
(13)隧道掘進設備 1 臺,水泥混凝土噴射泵 2 臺, 壓漿設備 1 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