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47.1 一級資質標準
47.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2000 萬元以上。
47.1.2 企業主要人員
(1)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5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環保、結構、 機械、通風、給排水(水處理)、電氣控制等專業中級 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20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2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 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塵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47.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 2 項大型或 3 項中型環保工程,工程 質量合格。
47.2 二級資質標準
47.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600 萬元以上。
47.2.2 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5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 造師執業資格;環保、結構、機械、通風、給排水(水 處理)、電氣控制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 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 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瓦工、木 工、油漆工、除塵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20 人。
47.2.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 2 項中型或 3 項小型環保工程,工程 質量合格。
47.3 三級資質標準
47.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50 萬元以上。
47.3.2 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2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5 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機械員、造 價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塵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 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47.4 承包工程范圍
47.4.1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環保工程的施工。
47.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污染修復工程、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大型 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環保工程的施工。
47.4.3 三級資質
可承擔污染修復工程、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中型 以下及其他小型環保工程的施工。
注:環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復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業廢水防治工程、城鎮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網、泵站以及廠內辦公樓等公共建筑物)、污廢水回用工程及醫院、畜禽養殖業、垃圾滲濾液等特種行業廢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煙塵、粉塵、氣態及氣溶膠、室內空氣等污染防治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辦公樓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固體廢物及其他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 工業噪聲、室內噪聲、電磁及振動等污染防治工程;污 染修復工程包括污染本體、污染土壤、礦山及其他生態修復或恢復工程。
環保工程規模劃分表:
| 環保工程類別 |
單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備注 | |
水污染 防治工 程 |
工業廢水治理 |
廢水量:噸/日 |
≥5000 |
1000-5000 |
<1000 |
|
| COD負荷:公斤/日 |
≥10000 |
4000-10000 |
<4000 |
|||
城鎮污水處理 |
污水量:噸/日 | ≥20000 | 8000-20000 | <8000 | ||
| 污(廢)水回用 | 污(廢)水量:噸/日 | ≥10000 | 2000-10000 | <2000 | ||
大氣污 染防治 工程 |
工業蒸汽鍋 爐煙氣治理 |
單臺裝機容量: 蒸噸/小時 |
≥65 | 35-65 | <35 | |
| 發電鍋爐 煙氣治理 |
單臺裝機容量: 兆瓦 |
≥100 | 25-100 | <25 | ||
| 工業爐窯 煙氣治理 |
廢氣量:萬立 方米/小時 |
≥20 | 6-20 | <6 | ||
| 其他工業 廢氣治理 |
廢氣量:萬立 方米/小時 |
≥10 | 3-10 | <3 | ||
固體廢 物處理 處置工程 |
一般工業固 體物處理與利用 |
投資額:萬元 | ≥2000 | 500-2000 | <500 | |
| 危險廢物處理 處置(其中醫療廢物處理) |
處理量:噸/日 | ≥20 (≥10) |
10-20 (5-10) |
<10 (<5) |
||
| 生活垃圾 焚燒工程 |
處理量:噸/日 | ≥200 | 50-200 | <50 | 統稱“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 |
|
| 生活垃圾衛生 填埋工程 |
處理量:噸/日 | ≥500 | 200-500 | <200 | ||
| 生活垃圾 堆肥工程 |
處理量:噸/日 | ≥300 | 100-300 | <100 | ||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 |
噪聲與振動 治理 |
投資額:萬元 | ≥150 | 50-150 | <50 | |
| 電磁污染防治 | 投資額:萬元 | ≥400 | 100-400 | <100 | ||
| 污染修復工程 | 污染本體、 土壤、礦山 修復等工程 |
投資額:萬元 | ≥3000 | 500-3000 | <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