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審查流程
1.方案初審。審查主管部門按照《廣西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方案審查評審要點》的要求,自收件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對送審方案材料齊全性進行審查,不符合收件條件的,及時退回送審單位。
2.選取評審專家。審查主管部門根據論證所需專業知識結構,從土地復墾專家庫中選取專家,評審專家應實行回避制度,不得參與和本人有利害關系的審查工作。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原則上安排評審專家5名,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原則上安排評審專家3名,專家組必須配備1名預算類專家。專家組組長應由責任心強、熟悉復墾業務且具備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的專家擔任。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方案評審專家庫,對本級專家無法滿足評審要求的,可從上一級專家庫中抽選評審專家。

▲中創專家實地踏勘
3.現場踏勘。審查主管部門應組織相關業務部門人員和專家對土地復墾方案涉及的臨時用地范圍、地類面積、損毀土地現狀、表土剝離等情況進行現場踏勘,時間不得超過2天。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臨時用地,要重點對選址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必要性、合理性進行實地踏勘。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采取函審的方式進行,不再組織專家現場踏勘(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除外)。
4. 組織評審。審查主管部門根據專家現場踏勘及內業審查情況,作出是否召開評審會的決定。具備評審條件的,召開評審會進行評審;不具備評審條件的,告知報審單位做退件處理。方案評審原則上以專家組會審的形式進行,參加人員為專家組成員、編制單位負責人、主要編寫人員、生產建設項目業主代表和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相關業務科(股)室的工作人員,并可根據需要邀請有關行業管理部門代表參會。評審會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并嚴格把關,按照編制規程和技術規范的要求,綜合專家組成員和其他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方案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行性進行審查,提出是否通過審查的書面意見,專家組成員應提交個人書面審查意見。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可根據項目情況采取召開評審會或函審的方式組織評審。

▲中創專家參加評審會議
5.評審結論。土地復墾方案審查按通過、原則通過、不通過三種結論給出。對通過評審的方案,編制單位應自評審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專家修改意見補充完善后送專家組組長簽名再報送審查主管部門;對原則通過評審的方案,編制單位應自評審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專家修改意見修改完善,經專家組一半以上成員復核通過并簽名后,由專家組組長出具專家組復核意見并簽名再報送審查主管部門;未通過評審的方案,由審查主管部門將方案退回送審單位。采取函審方式組織評審的,應當是3位評審專家全部通過的方可通過審查。
6.出具審查意見。方案經專家評審或復核通過的,由審查機關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的,應在審查意見中一并提出相關意見和要求。
二、評審費用
方案組織審查的工作費用、專家現場踏勘和內業審查的評審勞務費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別列入部門預算,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規范評審勞務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國土資發〔2017〕52號)有關標準列表發放,不得向土地復墾義務人及編制單位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