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編制方法
一、基礎單價
1. 人工單價
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工資單價的通知》(桂建標〔2003〕3號),人工工資標準按建筑綜合工日二類工57元/工日計取,即人工預算單價為7.13元/工時。
2. 主要材料預算價格
原材料單價與主體工程一致。
二、工程單價費率
1. 其它直接費
工程措施的費率與主體工程一致,費率2%;植物措施的費率為1%(以直接費為基礎)。
2. 現場經費
工程措施的費率與主體工程一致,費率5%;植物措施的費率為4%(以直接費為基礎)。
3. 間接費
工程措施的費率與主體工程一致,費率4%;植物措施的費率為3%(以直接工程費為基礎)。
4. 企業利潤
工程措施的費率與主體工程一致,費率7%;植物措施的費率為5%(以直接工程費和間接費之和為基礎計算)。
5. 稅金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的費率與主體工程一致,均為3.22%(以直接工程費、間接費、企業利潤三項之和為基礎計算)。
6. 擴大系數
本項目處投資估算階段,根據投資估算編制規定,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單價擴大10%。
三、水土保持工程估算編制
1. 工程措施投資估算
工程措施投資估算按設計工程量乘以工程單價進行編制。
2. 植物措施投資估算
植物措施由苗木、草、種子等材料費、種植費和撫育管護費組成。植物措施材料費由苗木、草、種子等的預算價格乘以設計數量進行編制。栽(種)植費由工程單價乘以設計數量后即得。
3. 施工臨時工程投資估算
⑴ 施工臨時防護工程
按臨時防護措施的工程量乘以工程單價編制。
⑵ 其他臨時工程
按第一部分工程措施和第二部分植物措施費用之和的2%計算。
4. 獨立費用
(1)工程建設管理費
按一至三部分之和的2%計算;與主體工程的建設管理費合并使用,滿足水土保持評估和驗收工作的需要。
(2)科研勘測設計費
參照國家計委、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核定為1.50萬元;
(3)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費
根據技術合同按8.00萬元計;
(4)水土保持監理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規定按實際工作量核定為5.00萬元,并與主體工程合并使用。
(5)水土保持技術文件技術咨詢服務費
參照有關水土保持技術文件技術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1.00萬元計列。
(6)水土保持監測費
根據監測內容,按監測設施、設備、消耗性材料及人工費用計列水土保持監測費用總額為6.55萬元,其中監測設施設備費約3.14萬元、人工費3.41萬元。
① 監測設施設備費
根據第九章監測設施設備配置,本項目監測設施設備費共計31356元,其中設施費3000元,消耗性材料費1000元,設備費27356元,詳見表9.5-1。
② 監測人工費
本方案水土保持監測工作人員按1名工程師和1名技術員一組配置。考慮水土保持監測的實際工作量,按照第九章水土保持監測頻次結合監測經驗,本項目需監測2.3年,每年監測約為9次,每次監測需3工日,共63工日。水土保持監測人工費詳見表10.1-1。
10.1-1 水土保持監測人工費計列表
| 監測人員職稱 | 年費用(元) | 日單價(元) | 數量(工日) | 人數(人) | 合計(萬元) |
| 工程師 | 80000 | 333 | 63 | 1 | 2.10 |
| 技術員 | 50000 | 208 | 63 | 1 | 1.31 |
| 合 計 | 3.41 |
備注:水土保持監測人員工作日按240工日/年計。
(7)水土保持設施竣工技術評估報告編制費
根據行業有關收費標準,本工程水土保持設施竣工技術評估報告編制費按10.00萬元計列。
四、水土保持補償費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桂價費〔2007〕262號)的規定,本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為4.01萬元。
表10.1-2 水土保持補償費計算
| 項 目 | 面積 | 單價 | 合價(萬元) |
| 損壞水土保持設施面積 | 8.02hm2 | 0.5元/m2 | 4.01 |
五、基礎預備費
基本預備費按一至四部分投資合計的6%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