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主體工程占地的分析與評價
本項目主體工程建設共占用土地8.02hm2,均為永久占地,其中主體工程區占地8.02hm2,臨時堆土場占地0.30hm2,施工生產生活區0.08hm2,由于臨時堆土場和施工生產生活區位于主體工程區內,其面積不重復計列。
本項目占地類型、面積及各占地類型比例詳見表5.2-1。
表5.2-1 主體工程占地類型及面積表
根據上表所示,工程建設占地類型主要為草地、林地等,未占用耕地。工程施工時臨時堆土場、施工生產生活區布置在主體工程區,減少擾動土地面積,有利于水土保持。
經分析,主體工程占地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范相關規定,不存在制約性因素。
5.3 主體工程土石方平衡評價
5.3.1 對主體工程土石方平衡評價
本項目土石方數量主要體現在場地平整及基礎工程挖填。主體工程土石方平衡情況詳見表3.4-1。經估算項目建設共開挖土方2.194萬m3,回填土石方1.710萬m3,臨時堆土0.484萬m3。臨時堆土堆放在臨時堆土場內,后期用作綠化場地的土地整治覆土。
主體工程設計中充分考慮了土石方的利用,減少了棄渣量,節約了投資,減少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5.3.2 臨時堆土場的分析與評價
本項目擬設1處臨時堆土場,位于本項目西側,用于堆放臨時堆土,后期臨時堆土用作綠地整治覆土,充分利用本項目土石方。本項目產生臨時堆土0.484萬m3(折算成松方0.644萬m3),臨時堆土場最大堆高3m,堆土容量為0.738萬m3(松方)。
臨時堆土場是發生水土流失較為嚴重的區域,不但場地地表受擾動劇烈,且堆放的表土松散,易發生流失。本項目根據臨時堆土場選址原則,將臨時堆土場布設在項目區西側,總占地面積為0.30hm2,占地類型為林地,地貌為緩坡地,該堆土場地地勢較高,無洪水威脅,且遠離村莊及公共設施,無崩塌、滑坡等危險。本項目堆土場施工按照“先擋后棄”原則,堆土前完成臨時攔擋和截排水設施的建設,堆土過程中控制邊坡坡率不小于1:2。本項目臨時堆土場土地利用現狀為林地,表土調運后場地歸還主體工程建設。因此,臨時堆土場對征占土地的擾動是暫時的,不會造成不可恢復的破壞,對臨時堆土場采取的措施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
綜上所述,臨時堆土場容量滿足堆土的要求,施工期間采取臨時攔擋、臨時排水、臨時覆蓋等措施進行防止堆土流失,堆土利用完后,施工跡地歸還主體工程建設。臨時堆土堆放及利用符合水土保持的相關規范要求,無限制性因素存在。
5.3.3 施工生產生活區的分析與評價
本項目建設中的堆料拌和場、預制場等施工生產生活區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施工生產生活區安置在項目場地西側,臨時占用規劃綠地和道路用地0.08hm2,地貌為平地,占地類型為草地。施工生產生活區位于項目區規劃用地范圍內,占地規劃綠地和道路用地,施工結束后歸還主體工程建設。
施工期間擬對施工生產生活區周邊人工開挖排水溝,鋪設彩條布對砂石料進行臨時覆蓋,加強施工管理措施等來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后,清理施工生產生活區上的雜物,并歸還主體工程建設,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生產生活區布置在規劃綠地和道路用地上,不影響主體工程施工工序安排,符合水土保持相關規范要求,無限制性因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