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主體工程設計的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
5.5.1 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則
1、以防治水土流失為主要目標的防護工程,應界定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體工程設計功能為主、同時兼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納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僅對其進行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當不能滿足水土保持要求時,可要求主體設計修改完善,也可提出的補充措施(納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
2、對建設過程中的臨時征地、臨時占地,因施工結束后需歸還當地群眾或政府,水土流失防治責任將發生轉移,須通過水土保持驗收予以確認,各項防護措施均應界定為水土保持工程,納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
3、對永久占地區內主體設計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難以直觀區分的防護措施,可按破壞性試驗的原則進行排除:假定沒有這項防護措施,主體設計功能仍舊可以發揮作用,但會產生較大的水土流失,該項防護措施應界定為水土保持工程,納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
5.5.2 主體工程具有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與評價
(1)表土剝離及土地整治覆土的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
根據主體工程設計,項目區土石方開挖前進行表土剝離并集中堆放,后期用于土地整治覆土。從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體工程區表土剝離集中堆放很好的保護了表土資源。根據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則,主體工程表土剝離及土地整治覆土應界定為水土保持工程,其投資納入水土保持工程總投資。
經統計剝離表土0.484萬m3,綠化覆土0.484萬m3。
(2)路面及地面硬化的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
主體工程建成后,采用水泥混凝土、鋪貼地磚等對地面、停車場及道路進行硬化,從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減少了水土流失源,有利于水土保持。根據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則,主體工程路面及地面全部硬化主要以主體功能為主,不界定為水土保持工程。
(3)排水工程設計的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
主體工程設計了較為完善的排水設施,起到了排除項目區內的地表水的作用。排水工程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對項目區裸露地表及基礎土體的沖刷,保證項目區雨水能及時排除,防止水土流失,保證了項目的正常施工及安全運行。根據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則,雨水排水工程界定為土保持工程。
經統計,排水工程需要新修筑排水管網總長3012m,開挖土方1819m3,回填445 m3,砌石圬工874m3。
(4)景觀綠化的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
本項目為食品加工項目,根據《關于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24號)中規定: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因此,主體工程設計重點綠化區域在辦公綜合樓及展銷研發中心、職工宿舍、食堂附近。項目區喬木選擇常見的桂花樹,灌木選擇常見植物如朱槿花、美蕊花、龍船花、長春花、含笑、迎春花等,草種有百喜草草、平托花生等。
主體工程設計中綠化工程不僅增加項目區的植被覆蓋度,美化項目區的景觀,同時植物根系的固持作用和樹冠、草皮的攔擋、截留作用,都可減弱雨水對挖填方邊坡和地面的沖刷,起到涵養徑流,防止水土流失,調節項目區生態環境的作用。項目區園林綠化面積1.58hm2。
(5)施工臨時圍墻
為了防止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土石方四處灑落,影響周邊環境,防止降雨及其徑流的沖刷進入項目周邊的地表水體,主體工程在項目區四周邊界上設置臨時施工圍墻。臨時圍墻采用磚砌體,長1265m,寬0.20m,高2.5m,需要磚砌體632.5m3。從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體工程修筑的臨時磚砌體圍墻能較有效攔截區內水土流失到項目區外,既減少了水土流失源,又起到水土保持的作用。但是根據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則,施工臨時圍墻不界定為水土保持工程。
(6)邊坡防護
本項目處于丘陵地貌區,場地平整需挖高填低,項目區西側與G321形成一定的坡度和坡面,主體工程設計中擬采取放緩邊坡和撒播草籽進行防護。經統計,需撒播草籽702 m2。主體工程通過放緩邊坡,可以保證邊坡的穩定與安全,邊坡植物防護增強了邊坡的穩定性,同時增加植被覆蓋,避免了地表的直接裸露,可以有效地防治邊坡表土雨水沖蝕,防止邊坡坍塌、滑坡等,減少水土流失,保證了項目的安全運營。
為及時排除坡底的地表水和坡面匯水,防止地表水對邊坡土體的沖刷和浸泡,在坡腳下設置截、排水溝。漿砌片石截排水溝234m,矩形斷面,尺寸為寬0.3×深0.5m,土方開挖113m3,砌石圬工78m3。
根據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則,邊坡撒播草籽綠化和邊坡排水溝作為水土保持工程,其投資納入水土保持工程總投資。
5.5.3 主體工程具有水土保持措施的綜合評價
本項目主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滿足《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技術規范》(GB50433-2008)有關主體工程約束性規定的要求,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約性因素,項目可行。本項目施工生產生活區、臨時堆土場布置以及施工組織設計等較為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本工程本著節約用地的原則合理布置施工生產生活區、臨時堆土場,盡可能的減少工程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擾動及水土流失。
根據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則,本項目主體工程設計中界定為水土保持工程的項目有表土剝離、土地整治工程、排水工程、邊坡防護和景觀綠化工程等。上述措施對于防治項目建設造成的水土流失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另外項目區周邊擬修建有圍墻,對于減少水土流失,減少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是,主體工程區、施工生產生活區和臨時堆土場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并不夠全面,主要體現在:(1)主體工程區缺少施工時的臨時排水、臨時沉沙池、臨時覆蓋等臨時防護措施;(2)施工生產生活區缺少臨時排水、沉沙、覆蓋措施;(3)臨時堆土場缺少臨時排水、臨時沉沙池、臨時攔擋、臨時覆蓋等臨時防護措施。本方案將對此加以補充完善,這些措施與主體設計銜接,形成一個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體系。本方案將對此加以補充完善,這些措施與主體設計銜接,形成一個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體系。
5.5.4 主體工程已有水土保持工程量及投資
主體工程設計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投資估算總額為58.03萬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資45.88萬元,植物措施投資12.15萬元。主體工程設計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工程數量及投資估算見表5.5-1。
表5.5-1 主體工程設計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數量及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