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監測時段
本項目為建設類項目,監測時段從施工準備期開始至設計水平年結束,即從施工準備期2014年11月開始至設計水平年2016年12月結束。
9.3 監測范圍及監測點位布置
9.3.1 監測范圍
根據《水土保持監測技術規程》,水土保持監測范圍為項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根據工程設計和施工進度的安排,對防治責任范圍內的水土保持生態環境變化、水土流失動態分析及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實施效果等內容進行動態監測,并靈活掌握監測范圍的變化。
根據水土流失預測,本項目水土流失主要來源于主體工程區和臨時堆土場區,水土保持監測重點區域為主體工程區和臨時堆土場區。
9.3.2 監測點布設
1、布設原則
工程建設期間,在主體工程區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設監測點進行監測,監測原則主要以有效、完整地監測水土流失狀況、危害及防治效果為主。
監測原則主要以能有效、完整地監測水土流失狀況、危害及各類防治措施的效果為主;每個監測點應根據各施工區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大小布設,同時要有代表性,對所在水土流失類型區要有代表意義,原地貌和擾動地貌應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各種試驗場地應適當集中,不同監測項目應盡量結合;盡量避免人為活動的干擾;監測點應盡量設置在交通方便,便于監測管理的地方。
2、監測點位布設
對于水土流失量的監測采用定位觀測,根據前述水土流失預測分析的結果,定位觀測共設監測點3個,在主體工程區、施工生產生活區和臨時堆土場區。
表9.3-1 監測點特性表
| 序 號 | 監測點 | 位 置 | 特 性 |
| 1 | 主體工程區 | 排水溝的出口處 | 平地 |
| 2 | 施工生產生活區 | 排水溝的出口處 | 平地 |
| 3 | 臨時堆土場區 | 排水溝的出口處 | 平地 |
對于水土流失影響因子和水土保持措施效果的監測采用實地調查,不設固定的監測點,監測方法為巡查法。主要巡查內容有:直接影響區面積的巡查,地形地貌的巡查,林草生長情況、覆蓋度調查。